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為強化公司治理,並健全公司董事會監督功能,藉由審計委員專業與獨立的立場,協助董事會進行決策,本公司於民國 111 年 06 月 17 日設立審計委員會。
委員會成員由全體獨立董事所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本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依規定審計委員會應至少每季召開一次,並與公司內部稽核單位及簽證會計師充分溝通。
獨立董事
郭元慶
- 國立嘉義大學企管系博士
- 德明管理顧問公司執行顧問
獨立董事
彭玉玲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管理學院財務金融技術學系博士
- 宏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獨立董事
吳元富
- 台灣大學會計研究所
- 日晟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 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計 3 人。
- 本屆委員任期:111 年 6 月 17 日至 114 年 6 月 16 日,2024 年度已開會 5 次 (A),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
獨立董事 召集人 | 郭元慶 | 5 | 0 | 100 |
獨立董事 | 彭玉玲 | 5 | 0 | 100 |
獨立董事 | 吳元富 | 5 | 0 | 100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政策
- 稽核主管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向各獨立董事提報稽核報告,各獨立董事審閱後並無反對意見。
- 稽核主管列席公司至少每季一次的審計委員會向獨立董事進行稽核業務報告,並與委員溝通稽核報告結果及追蹤報告執行情形。
-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至少每年 1 次定期會議。會計師就本公司財務狀況、海內外子公司財務及整體運作情形及內控查核情形向獨立董事報告,並針對有無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有無影響帳列情形充分溝通;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情形
日期 | 出席人員 | 溝通情形 | 溝通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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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24 第一屆 第十三次審計委員會 |
| 稽核業務報告。 | 無意見 |
113.11.11 第一屆 第十二次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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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意見 |
113.08.09 第一屆 第十一次審計委員會 |
| 稽核業務報告。 | 無意見 |
113.05.09 第一屆 第十次審計委員會 |
| 稽核業務報告。 | 無意見 |
113.03.12 第一屆 第九次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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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意見 |